證券代碼:000807 證券簡稱:云鋁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報告的董事會會議。
非標準審計意見提示
□適用 R不適用
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適用 R不適用
公司計劃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優先股利潤分配預案
□適用 R不適用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2、主要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R是 □否
追溯調整或重述原因
會計政策變更
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財政部頒布了《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的通知》(財會[2022]31 號),該通知規定,企業對于不是企業合并、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且初始確認的資產和負債導致產生等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單項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初始確認租賃負債并計入使用權資產的租賃交易,以及因固定資產等存在棄置義務而確認預計負債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的交易等),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 18 號——所得稅》第十一條(二)、第十三條關于豁免初始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規定。企業對該交易因資產和負債的初始確認所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8 號——所得稅》等有關規定,在交易發生時分別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于2023年1月1日起執行。為此,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對有關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3、公司股東數量及持股情況
單位:股
4、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控股股東報告期內變更
□適用 R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控股股東未發生變更。
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變更
□適用 R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5、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R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
6、在半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存續的債券情況
□適用 R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報告期內,除已披露事項外,公司無其他重大事項。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8月22日
證券代碼:000807 證券簡稱:云鋁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6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鋁股份”或“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
(二)會議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三)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
(四)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云鋁股份《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以通訊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關于2023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的相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公司編制了《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及《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公告編號:2023-048)。
表決結果: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根據財政部2022年11月30日發布的《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的通知》(財會[2022]31號)規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對該通知涉及的會計政策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變更,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9)。
表決結果: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關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要求,公司編制了《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23-050)。
表決結果: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關于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風險評估報告的議案》
為確保公司存放在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鋁財務”)的資金安全,公司委托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中鋁財務的經營資質、業務和風險狀況等進行評估,并出具了風險評估報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關于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6月30日風險評估報告》。
該事項屬于關聯交易事項,審議時關聯方董事冀樹軍先生、許晶先生、陳廷貴先生、焦云先生、李志堅先生已回避表決。公司全體獨立董事鮑卉芳女士、汪濤先生、楊繼偉先生、施哲先生事前已認可該事項,在董事會審議時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贊成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關于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名稱調整及修訂<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預案》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擬不再設置副董事長、高級副總裁職務,并對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名稱進行調整,總裁調整為總經理,副總裁調整為副總經理,將對《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應內容作修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訂<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51)。
本預案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為股東大會特別決議事項,審議時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3 以上贊成方為通過。
表決結果: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六)《關于調整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的議案》
公司2023年2月21日和2023年3月10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以及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預計2023年與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合計金額為人民幣4,081,630.09萬元(不含稅)。
根據公司運營需要,需調整與部分關聯方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預計新增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為人民幣53,515.62萬元(不含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52)。
該事項屬于關聯交易事項,審議時關聯方董事冀樹軍先生、許晶先生、陳廷貴先生、焦云先生、李志堅先生已回避表決。公司全體獨立董事鮑卉芳女士、汪濤先生、楊繼偉先生、施哲先生事前已認可該事項,在董事會審議時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贊成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七)《關于向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轉讓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根據國家和云南省鋁產業發展政策,公司在現有電解鋁產能指標已滿足公司生產需要的實際情況下,為盤活資產、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公司擬將原通過司法拍賣方式從關聯方山東華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購買的13.5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中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按照市場化原則,以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轉讓給公司控股股東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屬的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按照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公司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的資產評估價值約為人民幣60,187.80萬元(含稅),最終轉讓價格以經國有資產有權管理部門備案的資產評估價值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轉讓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53)。
該事項屬于關聯交易事項,審議時關聯方董事冀樹軍先生、許晶先生、陳廷貴先生、焦云先生、李志堅先生已回避表決。公司全體獨立董事鮑卉芳女士、汪濤先生、楊繼偉先生、施哲先生事前已認可該事項,在董事會審議時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贊成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一)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二)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8月22日
證券代碼:000807 證券簡稱:云鋁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7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鋁股份”或“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
(二)會議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三)會議應出席監事5人,實際出席監事5人。
(四)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云鋁股份《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以通訊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關于2023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的相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公司編制了《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及《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公告編號:2023-048)。
表決結果:贊成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根據財政部2022年11月30日發布的《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的通知》(財會[2022]31號)規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對該通知涉及的會計政策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變更。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9)。
表決結果:贊成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經與會監事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8月22日
證券代碼:000807 證券簡稱:云鋁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9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鋁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同意此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變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的通知》(財會[2022]31號)(以下簡稱“《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規定“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的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公司需對會計政策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變更。
(二)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三)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按照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的要求執行。
對于不是企業合并、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且初始確認的資產和負債導致產生等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單項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初始確認租賃負債并計入使用權資產的租賃交易,以及因固定資產等存在棄置義務而確認預計負債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的交易等),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十一條(二)、第十三條關于豁免初始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規定。企業對該交易因資產和負債的初始確認所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等有關規定,在交易發生時分別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變更時間
按照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有關規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將在租賃期開始日初始確認租賃負債并計入使用權資產的租賃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分別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并追溯調整上年財務報表相關數據。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按照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會議以9票贊成、0票反對、 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準則解釋第1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的調整,變更后的會計政策符合相關規定,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變更后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公司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的相關文件要求而做出,符合財政部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一)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二)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四)監事會意見。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8月22日
證券代碼:000807 證券簡稱:云鋁股份 公告編號:2023-053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轉讓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一)本次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根據國家和云南省鋁產業發展政策,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鋁股份”或“公司”)在現有電解鋁產能指標已滿足公司生產需要的實際情況下,為盤活資產、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公司將原通過司法拍賣方式從關聯方山東華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購買的13.5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中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按照市場化原則,以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轉讓給公司控股股東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鋁業”)下屬的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鋁業青海分公司”)。按照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公司轉讓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的評估價值約為人民幣60,187.80萬元(含稅)。目前正在履行國資備案程序,最終轉讓對價以經國有資產有權管理部門備案的資產評估價值為準。
(二)關聯關系說明
中國鋁業青海分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中國鋁業的一家分公司,公司及中國鋁業均受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鋁集團”)控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關聯關系如下圖:
(三)董事會審議情況
1.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會議以4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轉讓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暨關聯交易的議案》,該事項屬于關聯交易,審議時公司關聯方董事冀樹軍先生、許晶先生、陳廷貴先生、焦云先生、李志堅先生已回避表決。
2.本次關聯交易已取得公司獨立董事鮑卉芳女士、汪濤先生、楊繼偉先生、施哲先生的事前認可并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3.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云鋁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交易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本次關聯交易事項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且不構成重組上市。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1年9月10日
注冊資本:人民幣1,716,159.1551萬元
公司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潤洲(代行法定代表人職責)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62號12-16、18-31層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7109288314
經營范圍:鋁土礦、石灰巖的開采(有效期至2031年9月);道路運輸(普通貨物,限廣西、貴州分公司經營);鋁、鎂礦產品、冶煉產品、加工產品的生產、銷售;蒸壓粉煤灰磚的生產銷售及相關服務;碳素制品及相關有色金屬產品、工業水電汽、工業用氧氣和氮氣的生產、銷售;從事勘察設計、建筑安裝;機械設備制造、備件、非標設備的制造、安裝及檢修;汽車和工程機械修理、特種工藝車制造和銷售;材料檢驗分析;電訊通信、測控儀器的安裝、維修、檢定和銷售;自動測量控制、網絡、軟件系統的設計、安裝調試;經營辦公自動化、儀器儀表;相關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發電;赤泥綜合利用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中國鋁業控股股東為中鋁集團,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歷史沿革及主要業務近年發展狀況
中國鋁業是經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同意設立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國經貿企改[2001]818號)批文同意,由原中國鋁業公司(現為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原廣西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現為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原貴州省物資開發投資公司(現為貴州省物資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發起人,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10日成立。2001年12月,中國鋁業在香港聯交所發行H股股票并上市,2007年4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A 股股票并上市,目前中國鋁業總股本為17,161,591,551股。
中國鋁業是中國鋁行業的龍頭企業,綜合實力位居全球鋁行業前列,是全球最大的氧化鋁、電解鋁、精細氧化鋁、高純鋁和鋁用陽極生產供應商,主要業務包括鋁土礦、煤炭等資源的勘探、開采,氧化鋁、原鋁、鋁合金和炭素產品生產、銷售、技術研發,國際貿易,物流產業,火力及新能源發電等。
(三)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2022年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3年1-3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四)中國鋁業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交易標的為公司擬轉讓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按照資產評估機構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中天華”)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公司擬轉讓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的評估價值約為人民幣60,187.80萬元(含稅)。最終轉讓對價以經國有資產有權管理部門備案的資產評估價值為準。
四、本次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根據北京中天華以2023年5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出具的《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中天華資評報字[2023]第10696號),公司擬轉讓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60,187.80萬元(含稅)。
公司擬轉讓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的評估價值最終以經國有資產有權管理部門備案的資產評估價值為準。資產評估情況具體如下:
(一)評估機構的選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綜合考察評估機構的資質條件、執業質量及信譽后,公司委托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評估資格的北京中天華對公司擬轉讓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價值進行評估。評估機構除為本次交易提供評估服務業務外,評估機構及其經辦評估師與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方均無關聯關系,亦不存在現實的或預期的利益和沖突,具有獨立性。
(二)評估方法的選擇
本次評估采用市場法對公司擬轉讓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價值進行了評估。
(三)評估結論
截至評估基準日,公司擬轉讓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市場價值為人民幣60,187.80萬元(含稅),具體評估情況如下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本次評估結果為含增值稅價格。
五、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就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轉讓事項簽署轉受讓協議。待雙方就協議條款協商一致后,將簽署轉受讓協議。
六、交易的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現有電解鋁產能指標已滿足公司生產需要的實際,有利于公司盤活資產、實現資產保值增值,不存在損害股東特別是廣大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七、與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情況
2022年,公司與中國鋁業及其所屬企業累計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人民幣3,174,237.52萬元。
2023年1-6月,公司與中國鋁業及其所屬企業累計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人民幣1,015,081.86萬元。
八、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董事意見
(一)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1.本次關聯交易事項是基于公司現有電解鋁產能指標已滿足公司生產需要的實際,有利于公司盤活資產、實現資產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2.本次關聯交易的定價依據是基于第三方獨立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評估機構的選聘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綜合考察評估機構的資質條件、執業質量及信譽后,委托北京中天華對公司擬轉讓的10萬噸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北京中天華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評估資格,具備勝任本次評估工作的能力。評估機構除為本次交易提供評估服務業務外,評估機構及其經辦評估師與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方均無關聯關系,亦不存在現實的或預期的利益和沖突,具有獨立性;未發現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其股東利益的情況。
3.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審議時關聯方董事須回避表決。
(二)獨立董事意見
1.本次關聯交易是基于公司現有電解鋁產能指標已滿足公司生產需要的實際,有利于公司盤活資產、實現資產保值增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2.本次關聯交易程序合規,關聯交易定價已由具備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資產評估報告,關聯交易具有合理性;議案的審議、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關聯董事在表決時進行了回避,表決結果合法、有效。